流程和期限 向国外申请专利有两种程序:巴黎公约程序、PCT程序。 简言之,巴黎公约程序是指不经过PCT申请,直接进入目标国家申请专利的程序。在有中国首次申请的情况下,其进入外国的期限在自优先权日(即中国首次申请日)起12个月内。 PCT程序是指申请人按照条约规定提出的一个PCT国际申请,可在所有成员国享有同一申请日,进入外国的期限可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。在有中国首次申请的情况下,提交PCT国际申请的期限也是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。 两者相比,巴黎公约程序适合进入国家少、时间比较宽松的情况,没有前期的检索报告,并且提交申请时需要及时翻译成外文;PCT程序时间比较宽松,并且提供国际检索报告使申请人预知专利授权的前景,且有修改专利申请文本的机会,递交国际申请时无需翻译成外文。 PCT流程和期限 PCT流程:分成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。 国际阶段时,中国专利局是受理局,可用中文提交PCT国际申请,并由中国专利局以国际局的名义出具国际检索报告。获得报告和书面意见的时间为优先权日的16月内或者受理局收到检索文本的9个月内,以后到期的为准。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会对PCT申请的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进行评价,此时,申请人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书,但不能修改说明书和附图。申请人可据此书面意见判断专利在外国的授权前景,根据报告结果采取相应的策略。得到检索结果后,如果想进行全面修改,还可以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,在此程序中可修改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和附图。国际初步审查中,可进一步修改、答复和消除书面意见指出中的问题,可缩短在各国的审查周期。最后,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,应及时启动进入国家的程序,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。国家阶段时,必须委托当地的专利事务所,根据各国法律进行独立的审查程序。国际检索报告的意见可供各国参考,但不必然与各国专利审查结果一致。 流程图 |